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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时间: 2017-03-24 16:54   来源:清新区水务局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和清远市清新区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的精神,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报告由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。
    一、概述
    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有关要求,一年来,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。
    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了区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有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。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    (二)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。我局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,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    (三)完善制度。按照区的要求,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、方式、程序等。
    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    (一)公开的主要内容。
    2016年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。其中,在网站公开180条,通过政务公开栏、党务公开栏、宣传栏等其他形式公开12条,主动公开的信息中,类别包括机构、职能、领导分工;规章制度、办事指南;工作计划与总结;重大建设项目情况、工作动态情况。
    (二)公开形式。
    1、网站公开。我局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、通知公告等栏目公开。重要活动、会议、工作动态、公众关心事件等情况,及时在网站公开。
    2、公开栏公开。在局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、重要会议、政策法规等。
    3、其他形式。通过标语、宣传车、宣传栏等其他形式宣传有关水利法规及办事指南等。
    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    2016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    四、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
    2016年对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费。
    五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    2016年,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,未发生针对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。
    六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

2016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通过落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、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措施,信息公开工作已不断完善,但还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充实,工作人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。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,2017年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。

1.加强机构建设。建立保障机制,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支持。

2.增强服务意识,提升服务水平。我局将认真对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,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;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,实现政务信息上网公开,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,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,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。

3.加强培训和监督。做好我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,加强业务研讨,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,查找薄弱环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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